秦献公止从死
秦献公元年,下令「止从死」,废除秦国实行了三百余年的人殉制度。秦武公「初以人从死」,从死者六十六人;秦穆公卒时从死者百七十七人。秦献公废止这一制度,是秦国从「戎狄之俗」走向文明国家的重要一步,也是他一系列改革的起点。
- 地点
- 秦(今 陕西)
- 主题
- 人殉、改革、礼制
参与人物
「止从死」三个字
《史记·秦本纪》对秦献公元年的记载只有一句话:
献公元年,止从死。
五个字,废除了实行三百余年的制度。
秦的人殉传统
「从死」就是以活人殉葬。
秦国的从死制度,始于秦武公:
二十年,武公卒,葬雍平阳。初以人从死,从死者六十六人。
——秦武公二十年(前678年),武公卒,葬于雍的平阳。第一次以活人从死,从死者六十六人。
此后:
秦穆公之死(前621年),从死者一百七十七人。
《史记·秦本纪》:
三十九年,缪公卒,葬雍。从死者百七十七人,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名曰奄息、仲行、针虎,亦在从死之中。秦人哀之,为作歌《黄鸟》之诗。
「子舆氏」即子车氏,三兄弟叫奄息、仲行、针虎——《史记》称为「秦之良臣」。
秦人哀悼他们,作了《黄鸟》这首诗。《诗经·秦风·黄鸟》:
交交黄鸟,止于棘。谁从穆公?子车奄息。 维此奄息,百夫之特。临其穴,惴惴其栗。 彼苍者天,歼我良人!如可赎兮,人百其身!
——黄鸟飞来飞去,停在酸枣树上。谁跟从穆公去死?子车氏的奄息。 这个奄息,是百人中的杰出者。面对他的墓穴,恐惧地发抖。 那苍天啊,杀死了我们的好人!如果可以用钱赎,我们愿意用一百个人去换他一个!
《黄鸟》三章,分咏奄息、仲行、针虎三人。这是中国文学史上对殉葬制度最沉痛的控诉。
司马迁在《史记·秦本纪》末尾专门说了这件事:
君子曰:「秦缪公广地益国,东服强晋,西霸戎夷,然不为诸侯盟主,亦宜哉。死而弃民,收其良臣而从死。且先王崩,尚犹遗德垂法,况夺之善人良臣百姓所哀者乎?是以知秦不能复东征也。」
——君子说:秦穆公开拓土地、增强国力,东面制服强大的晋国,西面称霸戎夷,但不能做诸侯的盟主,也是应该的。死的时候背弃民众,夺走他的良臣让他们从死。何况先王去世,尚且留下德行和法度,怎么能夺走善人良臣这些百姓所哀怜的人呢?由此知道秦国不能再向东征伐了。
「死而弃民,收其良臣而从死」——司马迁的批评极重。
三百余年的制度
从秦武公(前678年)到秦献公元年(前384年),人殉制度在秦国实行了二百九十四年。
这期间从死者有多少人,《史记》没有统计。但从「六十六人」「百七十七人」这两个数字看,累计数目当以千计。
而且从死的不是奴隶,是「良臣」——子车氏三兄弟是秦国的重臣。
这种人殉制度在秦国的存在,是中原诸侯把秦视为「夷翟」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秦献公的改革系列
「止从死」不是孤立的一件事。秦献公在位二十三年,做的是一整套改革:
| 年份 | 事件 |
|---|---|
| 元年(前384) | 止从死 |
| 二年(前383) | 城栎阳,迁都 |
| 七年(前378) | 初行为市 |
| 十年(前375) | 为户籍相伍 |
| 十一年(前374) | 县栎阳 |
这五件事,是商鞅变法的前奏。
秦献公早年流亡魏国近三十年,亲眼见过李悝变法后的魏国。他回国后推行的措施,几乎都能在魏国找到影子:
| 魏国 | 秦国(献公) |
|---|---|
| 李悝「尽地力之教」 | 初行为市 |
| 魏国的户籍制度 | 为户籍相伍 |
| 魏国废止人殉(魏国较早) | 止从死 |
| 魏国的县制 | 县栎阳 |
评价
「止从死」这三个字,在《史记》里只有五个字的位置。
但它的分量可以从两个方面看:
一、人的方面。 三百年的制度,六十六人、一百七十七人这样的数字,每一座秦君的墓里都埋着一批活人。
二、制度的方面。 废除人殉,意味着秦国的统治逻辑发生了变化:人力是最重要的资源,不能用来殉葬。
商鞅变法最核心的几件事——爵制、耕战、户籍——逻辑前提都是「人是有价值的资源」。秦献公废止人殉,是这个逻辑的第一步。
从「初以人从死」到「止从死」,中间隔了二百九十四年。
献公元年,止从死。《史记·秦本纪》
影响
- 废除实行三百余年的人殉制度,保全大量青壮劳动力
- 秦国在礼制上向中原诸国靠近
- 与迁都栎阳、为户籍相伍、初行为市同属献公改革系列
- 为商鞅变法准备了更文明的制度环境